每一笔版税、每一次流媒体收益、每一个同步授权许可的背后,都有一个版权和版权所有人。如果你希望靠音乐作品或录音作品赚钱,同时保护这一权利,防止他人侵权,你就必须了解版权保护的内容。
但音乐版权领域出了名地复杂。一部音乐作品的不同组成部分对应不同的版权,版权所有权和版税在艺人、词曲作者、厂牌和出版商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方式由合同协商决定)。此外,还存在各类中间方,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到发行商,它们代表权利人负责版税的收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梳理了这张错综复杂的网络,为你提供一份关于版权如何运作、版权提供哪些保护、如何为音乐申请版权的清晰指南。
首先,让我们从基础开始:
什么是音乐版权?
音乐版权是对音乐作品或录音作品的法律所有权的认定。这种所有权包含对作品进行再发行和复制的专有权利,以及允许版权持有人赚取版税的许可权利。
两种音乐版权:母带版权与词曲版权
当你在收音机里听到一首歌,你可能以为那首歌只有一个版权,属于你听到声音的那位艺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那位录音艺人可能在那次电台播放中一分钱都没有赚到。
原因在于,每件录制好的音乐作品都拥有两组版权:一组属于音乐作品(词曲),另一组属于实际的录音作品。
词曲版权
词曲版权涵盖底层音乐作品,即音符、旋律和和弦以特定顺序排列的结果。版权由词曲作者、作词人和作曲人持有,并由其音乐出版商代为管理(出版商也部分拥有该版权)。
母带版权
母带版权涵盖特定录音作品,即由录音艺人对底层音乐作品进行表演或录制所形成的特定表达形式。该版权由录音艺人持有,通常也由其厂牌持有。
有时,词曲作者和艺人可能是同一个人——例如某支乐队既创作又录制自己的音乐。但即便如此,音乐行业仍会将词曲作者和录音艺人视为两个独立的主体。况且,现实往往更加复杂——想想翻唱版本、采样、引用的歌词、外部制作人、协助作词人等情况。一首歌背后的音乐版权结构可能极为复杂,且这种复杂性很快就会显现。
版权何时产生?
简单的回答是:当音乐以有形形式固定下来时,版权保护即告开始……但根据音乐版权的类型,这可能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事情。
对于词曲版权,当音乐或歌词被录制、写在纸上或以其他方式记录在文件中时,版权便自动产生——即便只是一条简单的推文或一张皱巴巴的餐巾纸。
对于母带版权,根据美国版权局的规定,版权在"录音被固定时"即告产生,意味着"声音必须被捕获在某种介质中,使其能够被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这种介质"可以是数字音轨、光碟、磁带或其他格式"。
然而,尽管初始版权在音乐作品被固定时即告产生,你可能仍需采取额外步骤,以确保版权能够实际得到执行。这取决于你所在的国家:在欧洲,无需额外登记即可执行版权保护;但在美国,你需要向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才能获得完整的版权保护。
版权所有人享有的6项专有权利
当这些专有权利被许可给其他方时,版税便由此产生。这些权利既是音乐专业人士赚钱的来源,也是保护其原创作品的方式:
1. 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版权所有人享有的第一项权利是通过压制CD或黑胶唱片来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通过流媒体平台向公众提供作品。从技术层面来说,每当听众在流媒体平台上点击播放某首歌曲,都会触发对录音作品(即母带)和底层音乐作品(词曲)的一次复制。
因此,流媒体平台必须获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复制其曲库中的任何歌曲。母带版权所有人通过流媒体收益获得补偿,而词曲版权所有人则获得机械版税。
2. 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基础上创作衍生作品
只有音乐作品的版权持有人才能合法地对该作品进行改编(或授权他人改编)。衍生作品是指包含了先前原创作品中受版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任何音乐作品。
如果第三方希望对词曲版权或母带版权进行改编,则需要分别获得同步许可(词曲方面)或母带使用许可(母带方面)。最常见的衍生作品是将歌曲融入更大型作品的视听组合:广告、电视节目、电影和电子游戏等。
但音乐衍生作品(如混音或翻唱版本)则更为复杂:要被视为衍生作品,新作品必须融合了原作的某些方面,从而创造出一部新的、独立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例如,对一首歌曲的混音和采样需要同时获得母带使用许可和同步许可(因为它们使用了底层母带和词曲来创作新的版权作品)。
通常,同步许可和母带使用许可由版权持有人与许可方(或各自的代理人)之间一对一协商达成。
3. 向公众发行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副本
正如版权保护作者创作作品新副本的权利,版权同样赋予版权持有人(或被授权方)将这些副本出售给公众的权利。
在当代,发行录音作品的权利通过流媒体收益加以体现。与此同时,词曲版权的发行权仅在词曲本身被发行和销售时方可适用(例如乐谱销售)。
4. 公开表演作品
版权赋予作者公开表演作品的专有权利。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由真人"表演"——任何在公共场所进行的音频广播都符合条件。现场演出、表演、在酒吧或俱乐部等公共场所播放的音乐、电台/电视广播,甚至在Spotify上的音频流媒体,都被视为公开表演。表演权是词曲作者和出版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但录音艺人能否获得表演版税,取决于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
在世界大多数地方,词曲版权所有人和母带版权持有人都享有表演权(录音艺人的表演权也称为"邻接权"或"关联权")。邻接权适用于1961年罗马公约成员国境内的所有表演,前提是录音艺人为其中一个成员国的居民。
然而,美国并非其成员国之一,这产生了两个影响。首先,在美国的公开表演不为母带所有人产生版税。其次,美国居民创作的录音作品不会产生邻接版税——即便这些作品在英国的电台上播出。
5. 通过数字音频传输公开表演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这一权利被称为"数字表演权",仅存在于美国和少数其他国家,旨在弥补数字广播领域邻接权缺失的问题。
基本上,数字表演权在美国的功能类似于邻接权,但它仅适用于Pandora、SiriusXM等数字服务或网络广播——而不适用于传统广播电台(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公开表演)。这意味着美国的录音艺人只有在其音乐在数字广播上播出时,才能获得表演版税。
6. 公开展示作品
版权所有权赋予的另一项较少使用的权利是公开展示作品的权利。这一权利更多适用于视觉艺术或文学作品——在音乐领域,它只占实际产生版税的极小部分。首先,"印刷权"不适用于录音作品,因为录音作品实际上无法"展示"。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权利可能具有意义:例如,当厂牌希望将歌词(即词曲的一部分)印刷在CD封面上,或当流媒体平台希望向用户显示歌词时。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获得印刷许可(通常费用较低)。
基本上,音乐行业中的每种版税类型——无论是词曲方面还是母带方面——都可以追溯到上述专有权利中的某一项。公开表演版税是对词曲所有人就第4项权利的补偿,机械版税由第1项权利产生,同步许可和母带使用费就第2项权利对双方进行补偿,以此类推。每当艺人获得报酬,版权都在幕后发挥着作用。
音乐版权法的6大基础
了解了音乐版权提供的保护之后,问题来了:版权法是如何运作的?以下是音乐版权法的基本规则。
1.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
音乐版权的基石在于:它是作者创作过程独特成果的体现。作品不必是全新的或革命性的——版权局不会充当你的评论家——但必须具有原创性。
那么,如何判断原创性?在关键时刻,这由法院裁定。声称底层作品不具原创性、因而不受版权保护,是音乐版权侵权诉讼中最常见的抗辩理由。如果多部作品都借鉴自同一来源(例如两部作品歌词中都使用了同一个惯用语),其中一个版权所有人不能以此为由起诉另一个,反之亦然。
2. 违反版权法必须在法庭上确立
正如我们前面所讨论的,版权所有人持有若干专有权利——因此,任何侵犯这些权利的人都被视为版权侵权者。如果版权侵权在法庭上得到证实,侵权方将不得不对所有人进行赔偿——在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支付大量金钱。
然而,版权侵权首先必须得到确立。这意味着需要证明:
-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已被复制
- 该副本与原作品"实质性相似"
第二点通常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加以审查,这意味着法院必须邀请外部专家来确定作品被复制的数量和程度——以及是否足以使作品与来源作品具有足够的相似性。程度通常比数量更重要——即便采样不足2秒,如果原作词曲的"特征"被复制,法院也可能裁定构成版权侵权。\_
证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已被复制则更为有趣。首先,版权侵权不一定是故意的。假设你使用了一个网上找到的采样包中的采样,该采样包声明所有采样均在知识共享协议下授权,可免费使用。然而,如果事后发现你所使用的采样实际上是某个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一部分,即便你并无侵权意图,你仍需承担版权侵权责任。
但法院还必须确认,潜在侵权方是否具有接触,换言之,是否具有看到或获取受版权保护材料的能力。从理论上讲,两个不同的人完全有可能独立创作出完全相同的内容。因此,如果两人都没有接触过对方的作品——比如对方的作品被存放在一个密室里从未公开——那么即使他们创作的内容100%完全相同,双方都将拥有合法的版权。当然,这是一个完全不切实际的场景——但在版权法的框架下,这在理论上是可能的。
但请注意——"接触"的概念并不意味着检察方必须证明侵权方实际上访问了版权材料。相反,只需证明侵权方有能力这样做即可——例如,作品已在YouTube等开放平台上发布。\_
3. 母带版权由唱片公司管理(且通常归唱片公司所有)
根据录音合约的类型,唱片公司要么是母带版权的主要所有人,要么只是代表艺人获得开发母带版权权利的一方(并保留一部分收益)。一般规则是:为录音出资的唱片公司将负责处理作品的版权和版税事务。
经典的"艺人协议"是这样运作的:厂牌在录音制作之前与艺人签约(录音协议),并支付录音过程的费用,从而成为母带版权的主要所有人。厂牌随后按照录音合约的规定,与艺人分享一部分收益。\_
然而,近年来,一种赋予艺人更多主动权的"授权"协议越来越流行。在这类协议中,艺人自行录制作品(从而获得母带版权),然后将该现有录音授权给厂牌使用一段固定时间。这样,艺人既保留了母带版权,也保持了对自己音乐的最终控制权。\_
4. 词曲版权由出版商管理
与母带版权通常由厂牌管理的方式相同,词曲版权通常由出版商管理。
然而,词曲版权的运作方式与母带版权有所不同。首先,词曲版权中有一份份额始终保留给词曲创作者(或多位创作者),称为"作者份额"。通常为版权的50%——尽管这一比例因国家甚至版税类型而异。\_
另外50%的版权份额分配给出版商,但其中一部分也会归还给词曲作者。其运作方式如下:当词曲作者签署出版协议时,他们将其出版商份额的一定比例转让给出版商,以换取出版商的服务。这一分成比例可以从出版商份额的10%到100%不等,版权持续期限也从整个版权保护期到几年不等。这一切都取决于出版协议的类型。
5. 版权在所有人去世后持续70年
通常,版权保护期为最后一位幸存作者去世当年年末后的70年。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期限可长达出版后95年或创作后120年。此后,作品进入公共领域。
6. 翻唱版本只需机械许可——且仅在美国适用
翻唱版本不需要同步许可或母带使用许可,但在某些国家,如果希望进行商业发行,则需要获得机械许可。
简单的翻唱并非衍生作品——它不借用母带录音的任何组成部分(因此无需母带使用许可),且是对词曲的完整复制(由机械许可而非同步许可涵盖)。
无需其他许可——如果你只是计划将翻唱作为现场演出的一部分,则不需要任何许可证。
登记音乐版权的2大主要好处
虽然版权在作品以有形形式固定时便自动产生,但这并不等同于版权已经登记。如果你想获得完整的版权保护,登记版权是必不可少的(至少在美国是这样)。
1. 建立版权公开记录
登记版权的第一个好处是,它将被纳入公开记录。你可能听说过"穷人的版权",即将带日期的版权作品副本邮寄给自己以"证明"归属权,但遗憾的是:这在法庭上站不住脚,作品必须在美国版权局进行实际登记。\_
2. 提起版权侵权诉讼
另一个相关好处是,一旦版权完成登记并纳入公开记录,你便可以提起版权侵权诉讼。换言之,要真正执行音乐版权所赋予的权利,必须完成版权登记。
如何为歌曲申请版权
如果你对复杂的音乐版权法感到有些不知所措,这里有个好消息:申请音乐版权其实相当简单。以下是4步操作指南。
1. 确保歌曲已以有形形式固定
如果歌曲只存在于你的脑海中,则无法申请版权:它必须以某种可以提交给美国版权局的形式被写下来或录制下来。
2. 在美国版权局填写申请表格
词曲版权和母带版权有两种不同的表格:
3. 缴纳申请费
在线申请费用为35美元,纸质申请费用为65美元。
4. 提交作品副本
对于音乐作品,需提交乐谱副本。对于录音作品,通常需提交音频文件或CD等实体录音副本。
最大化权利保护的4种方式
获取最多版税的方式取决于你希望最大化的版权类型:词曲版权还是母带版权。对于母带版权,方式相对直接:通过发行商将音乐上线流媒体平台,并扩大音乐销量(即流媒体播放量)。而词曲版权则稍显复杂:
1. 向美国版权局(或所在国家的对应机构)进行版权登记
如我们在上述好处部分所述,要执行版权保护或提起版权侵权诉讼,版权必须在美国版权局(或所在国家的对应机构)进行登记。这对母带版权和词曲版权均适用。
2. 向Harry Fox Agency申请许可
Harry Fox Agency(HFA)是唯一的机械版税征收机构,因此如果你希望获得机械版税,必须成为其成员。
3. 加入PRO(作为词曲作者)
公开表演版税同样由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即PRO,表演权组织)管理。在美国,你可以选择加入BMI、ASCAP或SESAC(仅限受邀会员)。加入PRO可确保你每次音乐被公开表演时都能获得版税报酬,即版权的"作者份额"。\_\_
4. 发布你的作品
要获得应得的全额词曲版税,需要发布你的音乐,因为任何词曲作品50%的版税都归出版商所有。但这不意味着你必须与出版商签约:你也可以自行注册一家迷你出版公司并进行自我出版(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同时以出版商和词曲作者双重身份向PRO登记)。
自我出版的优势在于你可以获得100%的词曲版税,但寻求正规出版代理也有其好处。版税在PRO系统中容易流失,而音乐出版商具备行政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能够追踪整个流程中的版税,确保所有应得版税都被主张。他们也可以帮助推广你的词曲作品。
查阅我们的音乐出版完整指南。
结语
尽管音乐版权的世界相当复杂,但申请音乐作品版权并从中获取版税并非那么困难——至少从操作层面来说是如此。只需完成版权登记,加入必要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并选择合适的发行商。请记住:登记版权不仅保护你的版税收益,也保护你免受盗窃之害。